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行创业加盟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知2023年第17号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革新,现就创业加盟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税收政策事情通知如下:
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低于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低于5000万元实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加盟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通知规定适用有关税收政策。
本通知实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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