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的公告
财会〔2023〕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证监局,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进步的建议》(国办发〔2021〕30号)精神,适应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服务市场对优质会计信息和审计执业水平的需要,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有关规则,提升证券审计市场透明度,大家拟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实行。
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
附表-会计师事务所年度信息披露格式
财政部 证监会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