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录重点群体职员能否享受税费打折政策?4问4答,带你一块儿认识下。
企业招录的职员同时在多家单位就业,该由哪家单位享受打折政策?
应当由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企业作为政策享受主体。
企业同时招录脱贫人口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能否同时享受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打折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打折?
可以同时享受。企业同时招录多个不同身份的就业职员(包含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职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可根据规定分别适用对应的政策。
企业招录的同一就业职员既是脱贫人口又是残疾人能否同时享受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打折和安置残疾人税收打折?
不能重复享受。企业招录的同一就业职员好似时具备多重身份(包含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职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残疾人等),应当选定一个身份享受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企业以前年度招录重点群体符合政策条件但未准时享受的能否追溯享受?
若职员尚未辞职,可以追溯享受。
为更好促进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对于企业因以前年度招录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符合政策条件但未准时申报享受的,可依法申请退税;如申请时该重点群体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已从企业辞职,不再追溯实行。
需要注意的地方:
1. 企业招录的重点群体,包含脱贫人口,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职员。
2. 政策享受时间自与重点群体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计算。
3. 定额标准为每个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上海为每个人每年7800元。
4. 政策实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通知2023年第15号)
2.《上海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税务局 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关于明确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税费扣减标准的通知》(沪财发〔2023〕11号)
3.《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实行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通知2024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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