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需要临时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能否申请领购发票?
【回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国函〔1993〕174号)规定:“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产品、提供或者同意服务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根据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推行细节〉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推行细节》第二十条 《方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同的其他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推行细节》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当与受托代开发票的单位签订协议,明确代开发票的类型、对象、内容和有关责任等内容。”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会计培训财税政策
录入凭证时怎么样依据业务写出适合的摘要?
财务工作中,对账具体指的是什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