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银行获得的抵债资产是房地产,过户到银行名下再销售,是不是计提折旧,处置时交不交增值税?
【回答】
过户到银行名下,是银行资产。确觉得固定资产的,需要计提折旧。假如确觉得持有待售资产,无需计提折旧,银行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供应成本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供应成本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觉得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筹备。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维修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与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但依据《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筹资产管理公司不好的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知2022年第31号)及《关于继续推行银行业金融机构、金筹资产管理公司不好的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知2023年第35号)的规定,自2022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金筹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通常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获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成本扣除获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上述方法计算销售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筹资产管理公司,根据上述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成本中扣除抵债不动产的作价,应当获得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处置抵债不动产时,抵债不动产作价的部分不能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接收抵债不动产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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