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小微企业最新“六税两费”打折政策是怎么样规定的?
【回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步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知2023年第12号)规定: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买卖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打折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打折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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