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法律对薪资支付日期有什么规定?
【回答】
劳动法并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薪资具体期限。
《薪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薪资需要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近期的工作日支付。薪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薪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薪资。
不同区域的规定也不同。
有些区域在薪资支付条例里,明确规定薪资支付时间范围,单位应严格根据当地规定拟定适当的发薪日期。
如深圳的薪资支付条例明确,薪资支付周期低于一个月的,约定的薪资支付日不能超越支付周期期满后第7日。用人单位因故不可以在约定的薪资支付日支付薪资的,可以延长5日;因生产经营困难,需延长5日以上的,应当征得本单位工会或者职员本人书面赞同,但最长不能超越15日。
有区域在当地薪资发放条例中,没明确规定薪资支付日期,单位主要以劳动合同上的约定发薪日期为准,仅需保证每月至少支付一次薪资,具体支付日期自行确定即可。
如上海薪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薪资。支付薪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薪资的,不能推迟支付薪资;直接发放薪资的,应提前支付薪资。
福建薪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薪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薪资。薪资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在近期的工作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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