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长期待摊成本最低要按几年摊销?
【回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成本,根据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 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 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 固定资产的大维修支出;
(四) 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成本的支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推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维修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 维修支出达到获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 维修后固定资产的用法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根据固定资产还可以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成本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能低于3年。”
因此,长期待摊费最低分摊年限为3年。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会计培训财税政策
企业间提供借款服务,税务上怎么样处置?怎么样防范风险?
合同违约金:企业容易忽略的税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