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怎么样区别源自中国境内与境外的所得?
【回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推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源自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一) 销售货物所得,根据买卖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 提供劳务所得,根据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 出售财产所得,不动产出售所得根据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出售所得根据出售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合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出售所得根据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根据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用费所得,根据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合所在地确定,或者根据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 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会计培训财税政策
会计实操大放送!实操课程职场必须具备资料免费领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4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