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购入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还需要分年度计提折旧吗?
【回答】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健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75号)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些单位价值低于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本钱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4年第64号)规定:“3、企业持有些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低于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近日持有些单位价值低于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将来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8、本通知适用于2014年及将来纳税年度。”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5000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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