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获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能否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回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公告》(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在平时检查中发现纳税人用不符合规定发票尤其是没填开付款方全名的发票,不能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3、依据《互联网发票管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第七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获得互联网发票时,应准时查看验证互联网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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