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若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请问什么情形不需要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回答】
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不需要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产品展销等各项成本;
(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与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成本;
(五)保险项下保费、保险金等有关成本;
(六)从事运输或远洋渔业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维修、油料、港杂等各项成本;
(七)境内旅游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团费与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有关成本;
(八)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从国内获得的所得或收入,包含投资合营企业分得的价值和出售股份所得、在华财产(含房地产)出租或出售收入与贷款给国内境内机构获得的利息;
(九)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向国内提供的外国政府(转)贷款(含外国政府混合(转)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利息。本项所称国际金融组织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进步基金组织、欧洲投资银行等;
(十)外汇指定银行或财务公司自己对外筹资如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国外代付与其他债务等项下的利息;
(十一)国内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免费捐赠援助资金;
(十二)境内证券公司或登记结算公司向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支付其依法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收入及有价证券卖出所得收益;
(十三)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十四)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常常转移项下退汇;
(十五)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
(十六)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十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有什么,其出口环节的税务处置怎么样做呢?《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置》为你理清思路,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会计培训财税政策专业问答
省钱了!个税、年终奖迎来重大利好!
2023年度增值税法规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