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知2023年第21号
为继续支持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现或有关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对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货物期货品种保税交割业务,暂免征收增值税。
上述期货买卖中实质交割的货物,假如发生进口或者出口的,统一根据现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实行。非保税货物发生的期货实物交割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方法的公告》(国税发〔1994〕244号)的规定实行。
本通知实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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