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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导致重大损失,可享这类税费支持政策

   日期:2023-08-04     作者:智学网    浏览:690    
核心提示:受台风“杜苏芮”及其减弱后的环流影响,国内自南向北出现了大范围大到暴雨,福建、浙江、北京、河北等地先后出现了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极端降雨过程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导致北京、河北等地重大职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受台风“杜苏芮”及其减弱后的环流影响,国内自南向北出现了大范围大到暴雨,福建、浙江、北京、河北等地先后出现了大暴雨和特大暴雨。极端降雨过程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导致北京、河北等地重大职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帮助纳税人交费人降低损失,大家梳理了自然灾害发生后,纳税人交费人可以享受的税费支持政策,期望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所得税

企业实质发生的与获得收入有关的、适当的支出,包含本钱、成本、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出售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损失与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根据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保险企业的赔偿款应先弥补企业发生的损失,假如弥补完企业发生的损失后还有余额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只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有关资料,有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推行条例》

3.《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1年第2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情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8年第15号)

增值税

(一)在自然灾害中,受损的购拿货物与有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的进税项额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导致失窃、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此,纳税人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不是非正常损失,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二)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为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推行细节》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方位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公告》(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情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

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获得救济金、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所称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推行条例》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三)个体工商户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规定扣除。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推行条例》

2.《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契 税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车船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失窃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失窃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推行条例》

房地产税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按期减征或免征房地产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城镇土地用税

纳税人缴纳土地用税确有困难需要按期减免的,由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

具体推行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拟定。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用税暂行条例》

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商品过程中,因意料之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缘由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

(一)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导致生产经营出现紧急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暂缓缴纳肯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期限通常低于一年。暂缓交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政策依据】

《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用人单位申请减免残保金的最高限额不能超越1年的残保金应缴额,申请缓缴残保金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越6个月。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用管理方法的公告》(财税〔2015〕72号)

延期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可以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交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推行细节》

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遭到较大影响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能超越3个月。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推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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