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方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进步的各类人才,建设国家革新人才培养体系,依据教育部《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指导建议》(教基二〔2016〕4号)、《湖南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推行策略》(湘政发〔2016〕5号)和《湖南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湘教发〔201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质,特拟定本建议。
1、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方位进步,为学生终身进步打好基础;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合适我们的高中阶段教育;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健全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坚持科学规范,培养兴趣喜好,尊重学生的个性化进步,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持加大市级统筹,明晰市、县两级责任,积极探索与新高考考试对接的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