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何在电子税务局开红字数电票只能全额开具?
【回答】
● 受票方没有进行作用与功效确认时,由开票方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不可以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受票方已进行作用与功效确认,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可在电子税务局(当受票方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和确认)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经他们确认后则可以选择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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