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需进行修改更正或作废,可用该模块完成申报表的更正与作废。申报更正或作废时只能全量更正或者申报作废,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已经开具完税凭证或划转税款的申报表,只能更正申报,不可以作废;假如申报税款已经全部或部分缴纳,或者已过申报期,申报表将没办法作废。
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菜单。
2、进入界面后,纳税人可选择申报日期范围、税款所属期等筛选条件。假如需要依据申报表名字进行查看,点击【展开】进行申报表的选择,点击【查看】,对已完成申报的申报表信息进行查看。
3、纳税人从查看结果列表中,通过“操作”列提供【更正】、【作废】完成对应申报表单的有关操作。
(1)点击“作废”,弹出“请确认”提示,点击【确定】。作废成功后弹出相应提示,点击【确定】后步骤结束。
(2)点击“更正”。跳转相应模块进行操作,更正成功后会弹出相应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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