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怎么样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回答】
依据《上海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征收事情的通知》(沪财发〔2021〕5号)规定,纳税人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质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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