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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作废后重新签订,还缴纳印花税吗?

   日期:2023-10-16     作者:智学网    浏览:772    
核心提示:【问题】合同作废后重新签订,还缴纳印花税吗?【回答】答:需要重新缴纳,并且原合同缴纳的印花税也不退还。《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问题】

合同作废后重新签订,还缴纳印花税吗?

【回答】

答:需要重新缴纳,并且原合同缴纳的印花税也不退还。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推行细节》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国税地字[1988] 25号) 第七条规定: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不是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

因此,不论合同是不是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根据规定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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