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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不能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要退出历史舞台吗?

   日期:2023-10-16     作者:智学网    浏览:407    
核心提示:近期,有如此一条消息,说财政部发文,明确不能用劳务派遣用工。难道劳务派遣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吗?具体状况是什么样的呢?一块儿看看~1、财政部发文政府购买严禁劳务派遣最近,财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公告》,...

近期,有如此一条消息,说财政部发文,明确不能用劳务派遣用工。

难道劳务派遣真的要退出历史舞台了吗?具体状况是什么样的呢?一块儿看看~

1、财政部发文政府购买严禁劳务派遣

最近,财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公告》,其中提到严禁变相用工。

《公告》中提到,购买主体不能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不能将职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法用工,与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情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对于此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的做法,应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整改。

近两年来,各地都曾整治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河南:

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服务工作!要展开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江苏:

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工作策略!全方位调查摸底,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还拟推进劳务派遣信息化管理!

2、劳务派遣用工马上退出历史舞台?

而财政部的这次举措,是不是意味着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法要渐渐地退出历史舞台呢?是否意味着将来都不可以用劳务派遣用工了?

其实并不然,大家来看看财政部2020年3月正式开始实行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方法》第18条规定:

购买主体向个人购买服务,应当限于确实适合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并且由个人承接的情形,不能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

在平时工作中,政府向个人购买服务在实践中容易被异化为变相用工。

譬如,一些地方和部门以招聘“政府购买服务职员”、“购买岗位”等借政府购买服务的名义用工,通常由政府部门或劳务公司发布招聘通知,通过考试、政审、体检等程序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职员”,有关职员名义上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事实上以劳务派遣方法到政府部门工作。

这种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的形式,混淆了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以劳务派遣方法用工和政府聘用编制外职员的不同政策规定,容易导致政府人事管理风险,也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所以大伙只须规范用劳务派遣用工就能啦~

在这里给大伙科普一下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动派遣,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成本,是现在较容易见到的一种用工形式。

用劳务派遣用工,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合同应为书面形式,且期限不能少于两年。劳动合同到期要准时续签,不要成为事实用工单位;

不能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但须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用工单位需要提早结束派遣协议的则可通过协商形式与派遣职员解除劳动关系。派遣职员退工需要准时办理,不然,劳务派遣单位或有可能承担法律的风险;

应向被派遣劳动者详细说明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派遣职员违纪辞退,用工单位应负有举证责任;

不能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成本。异地派遣同样要根据本市标准缴纳社保;

单位用工比率中,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目不能超越其用工总量的10%。

3、劳务派遣和岗位外包的不同之处?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要,将职员派遣至用工单位,同意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通俗地讲,就是派遣职员不是你单位的人,不和你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只不过派遣到你单位干活的,按约定支付劳务费就好。其最大特征就是劳动关系和用工关系相离别。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有关机构,由其自行安排职员根据企业的需要完成相应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一样,无论是实质用工单位还是发包单位都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主要体目前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方面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需要肯定的资质,应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在岗位外包关系中,外包的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特许内容,不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没特别的资质需要。

2、岗位需要方面

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兴或者替代性岗位上推行;

岗位外包对岗位没特殊限定和需要。

3、法律关系方面

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实质用工关系;

岗位外包涉及两方关系,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承包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4、支配与管理方面

用工单位直接对被派遣劳动者平时劳动进行指挥管理,被派遣劳动者受用工单位的规章规范管理;

劳务外包的发包单位不参与对劳动者指挥管理,由承包单位直接对劳动者进行指挥管理。

5、工作成就衡量标准方面

在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依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劳动者数目、工作内容和时间等与被派遣劳动者直接有关的要点,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

在岗位外包关系中,发包单位依据外包业务的完成状况向承包单位支付外包成本,与承包单位用的劳动者数目、工作时间等没直接关系。

6、法律适用方面

劳务派遣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推行方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岗位外包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提醒:

1、用工单位在劳务外包时,应注意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防止出现名为劳务外包实为劳务派遣的情形。譬如企业将它业务发包给其他单位,但承包单位的劳动者同意企业的指挥管理、根据企业的安排提供劳动,或者以企业的名义提供劳动等, 或许会被认定为劳务派遣而非劳务外包。

2、发包单位应履行有关社会责任,选择拥有合法经营资质、 信誉好的外包单位,并督促外包单位落实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严格实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用工,与打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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