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你好,大家公司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车款全额是105万,该汽车同时用以公司经营,顾客接待。目前想问以下3个问题:
1.股东需要缴税吗?如何交?交多少?
2.因为同时用于公司经营,买车款是不是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全额扣除?还是按比率扣除?
3.用于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油费、保养费、汽修费、保险费,发票开具公司名字,能否税前扣除?
【回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与有关规定,企业购买汽车并将汽车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根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汽车同时也为企业经营用的实质状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汽车的实质用状况合理确定。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出租所得,财产出售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率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企业租用个人的汽车,须与个人签订出租合同或协议,如出租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该车发生的汽油费、修理费等支出由企业负担的,企业可依据合同协议的约定及证明该成本发生的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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