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通知2023年第103号(关于全方位中止进口日本水商品的通知)
通知〔2023〕103号
为全方位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导致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保护中国买家健康,确保进口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推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有关规定,与世界贸易组织《推行卫生与植物卫生手段协定》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方位中止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商品(含食用水生动物)。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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