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政府给高新技术企业的专项财政拨款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获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 企业可以提供规定资金专项作用与功效的资金拨付文件;
(2)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方法或具体管理需要;
(3) 企业对该资金与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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