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怎么样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打折政策?
【回答】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大全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大全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不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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