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开具数电票后通过邮箱出货给购买方,但他们没收到,怎么样重新发送?
【回答】
纳税人可进行以下操作:
(1)进入税务数字账户,点击“发票查看统计”。
(2)点击“全量发票查看”。
(3)进行查看界面后,查看种类选择“开具发票”,点击“查看”;找到要出货的发票后,点击“出货”,其余步骤与出货数电票相同,即纳税人通过税务数字账户查看发票后自行选择电子邮件、微信二维码、电子文件导出等方法出货数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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