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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权变更至原出售方,能否申请退还契税?

   日期:2023-06-02     作者:智学网    浏览:799    
核心提示:【问题】购买土地用权已付10%款项并办理过户流程,双方产生纠纷法院判决解除土地出售合同,将土地用权变更至原出售方,已缴纳的契税能否申请退还?【回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推行契税法若干事情实行口径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通知2021年第2...

【问题】

购买土地用权已付10%款项并办理过户流程,双方产生纠纷法院判决解除土地出售合同,将土地用权变更至原出售方,已缴纳的契税能否申请退还?

【回答】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推行契税法若干事情实行口径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通知2021年第23号)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退税:

1. 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致使土地、房子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子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 在出让土地用权出货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质出货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 在新建产品房出货时,因实质出货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返还房价款的。

依据上述规定,法院判决解除土地出售合同,将土地用权变更至原出售方,已缴纳的契税可以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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