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公司之前销售了一批货物,当时忘记开发票了,请问目前还能通过增值税管理软件开具原适用10%税率的发票吗?
【回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9年第31号)第十三条规定,关于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软件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开票权限。
因此,假如想补开原适用10%税率的发票,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1份《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
特别提醒:
1. 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得临时开票权限的规按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2. 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买卖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有关材料,以备查验。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税收政策
2023增值税加计抵减打折政策的具体内容
企业所得税汇缴结束后,这两件事记得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