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申报扣除资产损失,需要报送资产损失有关资料吗?
【回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情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8年第15号)规定:“1、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只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有关资料。有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温馨小知识:
1. 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有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 本通知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将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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