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公告》,有什么新变化,速速来认识。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与会计专业学位的衔接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职员,考试报名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申请免试者
应在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提交免试申请,填写《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并提交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证书等有关材料。经省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后,可以免试。财政部推进使用信息化方法达成免试申请、材料审核等工作。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衔接
具备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向学校申请免修《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等专业必学课程。
学校可以参考本公告及本学校有关规定拟定推行细节,对学生免修课程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可以免修最多低于2门专业必学课程。
何时实行?该公告
自2024年6月1日起实行
●对于与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衔接
2024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6月12日开始报名,符合条件的新报名职员、已有部分通过科目的考生均可在报名时提交免试申请。
● 对于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衔接
将从2024年下半年新学期开始实行。财政部将会同教育部,做好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指导,组织推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免修课程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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