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打折政策吗?
【回答】
依据《关于延续推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打折政策的通知》(财政部通知2023年第8号)规定:“1、延续推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率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率的,按规定应交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率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交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本通知实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符合本通知规定减免条件但交费人已交费的,可按规定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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