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用于研发时,应怎么样计算研发成本加计扣除金额?
【回答】
政府补助用于研发应不同处置
✔ 依据2017年第40号通知规定:
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置时使用直接冲减研发成本办法且税务处置时未将它确觉得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规定:
政府补助有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会计处置办法。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觉得对有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本钱成本等的扣减。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
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应确觉得收入,计入收入总额。
净额法产生了税会差异
1. 企业在税收上将政府补助确觉得应税收入,同时增加研发成本,加计扣除应以税前扣除的研发成本为基数。
2. 但企业没有进行相应调整的,税前扣除的研发成本与会计的扣除金额相同,应以会计上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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