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部分合同的签订都有一些一同事情,必须要注意对这类事情的明确,不然后期会产生非必须的争议,还或许会给企业导致损失。
1、关注定金、订金和押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他们肯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合同要使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出货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质出货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需要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只不过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定义。通常情况下,出货订金的视作出货预付款。出货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肯定成本存放在他们处保证我们的行为不会对他们利益导致损害,假如导致损害的可以以此成本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办法律关系没有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三者不同的总结如下:
2、关注单价是含税价格还是不含税价格。
价格是不是含税直接影响到最后支付金额,至关要紧。在现在增值税税率不断下调的环境下,建议,销售一方,假如议价能力较强,签订合同最好含税;购买一方,假如议价能力较强,签订合同最好不含税。
3、关注发票种类
发票的种类会干扰到销售一方对税收打折的享受,影响到购买一方的抵扣状况,所以在合同中必须要进行明确。
4、关注价款的结算方法。
在合同中应明确具体的价款结算方法,是提前预付,货到付款,还是分期收款,或者是月结等,尽可能防止不确定的字眼。
5、关注金额的大小写
合同中书写的金额不要存在只写阿拉伯数字、只写大写的数据,或大小写书写不同的情形。
6、关注发票的开具时间
发票的开具时间有时会干扰到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销售方应尽可能不提前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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