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步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知2023年第12号)规定: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镇土地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买卖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官方答疑:“六税两费”减半怎么样会计处置
现有两种免税方法:一是直接减半征收房地产税,二是已缴纳房地产税及土地用税,年底税局公告全年可减免。在这两种状况下,怎么样进行账务处置呢?
财政部会计司答:对于当期直接免征的房地产税和土地用税,企业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置。对于先征后返的房地产税及土地用税,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财会 (2017) 15号) 中政府补助的概念和特点,依据买卖事情的实质判断是不是是政府补助,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有关成本。
提醒:“六税两费”减半是“对于当期直接免征的房地产税和土地用税,企业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置。”
具领会计分类
财会〔2016〕22号:“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地产税、城镇土地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有关税费。
1、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六税两费
贷:应缴税费—六税两费
2、缴纳:
借:应缴税费—六税两费
贷:银行存款
3、对于计提没缴纳的部分直接冲回:
借:应缴税费—六税两费
贷:税金及附加—六税两费
(以上会计分录仅供参考)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 会计培训 税收政策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分录
增值税0.01元误差的会计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