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是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每季销售额在30万元左右,2023年三季度,为顾客开具发票时没办法确认当季总收入会否超越30万元,请问我要享受今年新颁布的小规模纳税人打折政策,应怎么样开具发票?
【回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知2023年第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情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23年第1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越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越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你在没办法确定当季销售额会不会超越30万元的状况下,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应先根据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申报纳税时,如季度销售额未超越3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进行免税申报,如季度销售额超越3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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