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对客货两汽车使用怎么样征收车船税?
【回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3年第42号)第二条的规定:
客货两汽车使用,又称多作用与功效货车,是指在设计和结构上主要用于载运货物,但在驾驶员座椅后带有固定或折叠式座椅,可运载3人以上乘客的货车。客货两汽车使用根据货车的计税单位和年基准税额计征车船税。
自2013年9月1日起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08〕4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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