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什么粮食初加工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打折政策?
【回答】
1、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打折政策的农商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公告》(财税〔2008〕149号)规定:“1、种植业类(一)粮食初加工:
1、小麦初加工
通过对小麦进行清理、配麦、磨粉、筛理、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置,制成的小麦面粉及各种专用粉。
2、稻米初加工
通过对稻谷进行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置,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具体包含大米、蒸谷米。
3、玉米初加工
通过对玉米籽粒进行清理、浸泡、粉碎、离别、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置,生产的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鲜嫩玉米经筛选、脱皮、洗涤、速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置,生产的鲜食玉米(速冻粘玉米、甜玉米、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类初加工
通过对马铃薯、甘薯等薯类进行清洗、去皮、磋磨、切制、干燥、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置,制成薯类初级制品。具体包含:薯粉、薯片、薯条。
5、食用豆类初加工
通过对大豆、绿豆、红小豆等食用豆类进行清理去杂、浸洗、晾晒、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置,制成的豆面粉、黄豆芽、绿豆芽。
6、其他类粮食初加工
通过对燕麦、荞麦、高粱、谷子等杂粮进行清理去杂、脱壳、烘干、磨粉、轧片、冷却、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置,制成的燕麦米、燕麦粉、燕麦麸皮、燕麦片、荞麦米、荞麦面、小米、小米面、高粱米、高粱面。……”
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打折的农商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公告》(财税〔2011〕26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农商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打折政策,现就《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打折政策的农商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公告》(财税〔2008〕149号,以下简称《范围》)涉及的有关事情细化如下(以下序数对应《范围》中的序数):1、种植业类(一)粮食初加工。1.小麦初加工。《范围》规定的小麦初加工商品还包含麸皮、麦糠、麦仁。2.稻米初加工。《范围》规定的稻米初加工商品还包含稻糠(砻糠、米糠和统糠)。4.薯类初加工。《范围》规定的薯类初加工商品还包含变性淀粉以外的薯类淀粉。*薯类淀粉生产企业需达到国家环保标准,且年产量在一万吨以上。6.其他类粮食初加工。《范围》规定的杂粮还包含大麦、糯米、青稞、芝麻、核桃;相应的初加工商品还包含大麦芽、糯米粉、青稞粉、芝麻粉、核桃粉。……3、本公告自2010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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