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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有什么规定?

   日期:2023-10-25     作者:智学网    浏览:764    
核心提示:【问题】试点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有什么规定?【回答】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暂停、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实行:(1)受票方未做作用与功效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并提...

【问题】

试点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有什么规定?

【回答】

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暂停、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实行:

(1)受票方未做作用与功效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据《确认单》自动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由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纸质发票,不需要受票方确认。

(2)受票方已进行作用与功效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并提交《确认单》,经他们确认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据《确认单》自动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由开票方开具红字纸质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获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电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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