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资源收购企业向自然人报废商品供应者“反向开票”有关事情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24年第5号),明确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商品供应者(以下简称供应者)向资源收购企业销售报废商品,符合条件的资源收购企业可以向供应者开具发票。
那样,怎么样在电子税务局反向开具“报废商品回收”发票?具体操作步骤是什么样的呢?今天大家就以数电票为例,一块儿看看吧!
1.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2. 点击【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
3. 选择【发票类型】,并在【特定业务】下拉框中,选择“报废商品回收”。
4. 进入开票页面,在销售方信息处,填写自然人名字、证件种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即输入其身份证号码)。温馨提示:保存好转账支付凭证备查。
在项目名字处,输入收购的具体报废商品名字、单位、金额等,选择适用的税率,点击发票开具。
5. 点击发票开具,查询提示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继续开票。
6. 显示“开票成功”,即完成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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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收购企业反向开票的对象包括什么?
实行“反向开票”的资源收购企业可开具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