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是多少?有哪些特殊规定?
【回答】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的规定:“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一)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生活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其他地址,具体地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
第十一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情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21年第26号)的规定:“4、城建税纳税人按所在地在市区、县城、镇和不在上述地区适用不同税率。市区、县城、镇根据行政区划确定。
行政区划变更的,自变更完成当月起适用新行政区划对应的城建税税率,纳税人在变更完成当月的下一个纳税申报期按新税率申报缴纳。
……
8、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实行。《废止文件及条约清单》(附件)所列文件、条约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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