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子应当开具发票吗?有哪些政策依据?
【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维修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与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根据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推行细节》第九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方法》第十八条规定:“销售产品、提供服务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状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依据上述规定,事业单位对外提供不动产出租服务,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更多推荐:
实务会员会计培训财税政策
个人股权出售涉税热门及自行申报操作指南
合伙企业收到分红免税吗?税务规定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