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四川眉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一块通过多种方法隐匿销售收入的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该加油站通过收取现金存入职员个人银行账户、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结算款转入个人银行账户等方法,隐匿销售收入702.27万元,少缴增值税等税费110.82万元。眉山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该加油站依法追缴少交税费及滞纳金并处以0.5倍罚款,共计223.6万元。
眉山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坚决依法严查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打造好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有关企业和行业长期规范健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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