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时间11月6日截止,申报人所有信息和佐证材料、营业额材料均在网上提交,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实行线上应聘答辩方法。
天津2023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步骤
(一)自主申报(9月18日-11月6日)
申报人登录职称评审系统,按需要在线填报有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核对无误后提交至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11月6近日完成)
用人单位对照评审政策和申报需要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包含岗位、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历程、专业能力、营业额、论文等)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由有关领导、技术专家或骨干与专业技术职员代表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法提出推荐建议,赞成票未超越一半的,用人单位不能推荐。
用人单位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应明确起止日期、受理部门、受理方法、联系人等。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法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系统中上传,提交给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三)业务主管部门推荐至评委会(11月6近日完成)
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1月6近日在职称评审系统中提交至会计副高评委会,过期将没办法接收。
(四)线上评委会审核(十月16日-11月6日)
会计副高评委会将在线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确认接收”操作。(公休日不审核)
(五)应聘答辩
线上应聘答辩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公告,请关注“天津会计”网站。
(六)组织专家评审(12月31近日)
依据《天津职称评审管理暂行方法》规定,职称评审实行专家票决制。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在审阅申报材料、拓展评议的基础上,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评审结果,赞同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评审专家总数2/3及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达到2/3的为评审未通过。
(七)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将对评审结果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职员,由会计副高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八)电子证书获得
评审通过职员公示结束后可在职称评审系统中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及电子版《天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交存档部门归档。
如2023年12月31日将来完本钱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审通过时间按2023年12月31日计算。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