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免征汽车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汽车目录》(第十二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23年第18号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汽车免征汽车购置税有关政策的通知》(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汽车免征汽车购置税有关管理事情的通知》(2020年第20号)有关规定,现将《免征汽车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汽车目录》(第十二批)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 免征汽车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汽车目录(第十二批)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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