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婴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婴幼儿园工作流程》、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推行建议》、《福建示范性婴幼儿园评估标准》和《泉州教育局关于2017年秋天中心市区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建议》等文件精神,加大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市直婴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现就2017年秋天市直婴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招生计划
泉州幼师附属婴幼儿园230人;
泉州机关婴幼儿园90人;
泉州刺桐婴幼儿园90人;
泉州丰泽婴幼儿园120人;
泉州直机关金山婴幼儿园90人;
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婴幼儿园135人。
2、招生年龄
2017年秋天学期招收年满3周岁的适龄婴幼儿入园。
3、招生对象
1.招收户籍和实质居住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地区内的适龄婴幼儿。
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地区内居住的爸爸妈妈并实质一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地区内居住的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并实质一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1日。
服务地区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只能解决一个适龄婴幼儿入学。
2.招收符合《福建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婴幼儿园工作的公告》、《中共泉州委 泉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建议》文件中规定的福建、泉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儿童。
福建引进高层次创业革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出色人才的子女。
泉州认定的1、二类别高层次人才子女。
4、招生程序和时间
1.6月20日:各婴幼儿园向社会公告招生公告;
7月3日:进行新生登记,婴幼儿园组织有关职员调查核实;
7月13日:前完成第1类、2类对象的招生,同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
7月18日:将申请派位名单报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