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民办婴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上海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职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推行建议的公告》《上海杨浦区教育进步“十三五”规划》,依据上海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的有关需要,结合地区学前教育进步近况,现就本区2017年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区教育局拟定地区入园策略和有关政策,积极应付入园高峰,组织推行全区入园工作,基本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要。
2、公办婴幼儿园遵循“相对就近划块,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区教育局在对地区生源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婴幼儿园入园计划数和对口范围,婴幼儿园报名数如超越入园计划数,地区统筹协调,保障符合规定的婴幼儿免试相对就近入园。
3、适度控制班额与学额。区教育局依据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及本地区的实质状况,合理确定各婴幼儿园班级规模和班额数。各婴幼儿园需要严格根据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数和对口范围,拟定入园工作策略,控制办园规模与班额,确需扩班或超班额的,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经批准赞同后方可推行。
4、小班婴幼儿优先入园。为应付入园高峰,依据《婴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婴幼儿园工作流程》的精神,优先满足小班以上婴幼儿入园需要。因此,公办婴幼儿园只招收小班婴幼儿,民办婴幼儿园、集办托儿所应越来越降低托班,托班报名日期为6月17日。
5、加大民办园入园工作指导与管理。为支持民办婴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区教育局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继续实行民办婴幼儿园“购买学额”政策,民办婴幼儿园在优先满足地段生入园需要基础上,可依据学额状况扩大招生范围,依据招生条件逐层录取。
民办婴幼儿园入园方法、有关宣传广告与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推行。
6、办理入园工作对象与方法
沪籍适龄婴幼儿
报名日期:5月13日、5月14日
1.公办婴幼儿园报名对象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沪籍适龄婴幼儿到地段所对应的公办婴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根据“园所报名、对口录取”的原则进入公办婴幼儿园,如报名数大于招生数的婴幼儿园将对入户年限、房子产权人等有所需要,协调进入周围公办婴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