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高校:
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教育部有关考试招生政策精神,全方位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的工作需要,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现就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1、全方位加大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高职提前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试点高校是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进一步完善健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加大学校党委组织领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狠抓落实。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策略须报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
2、从严推行过程管理,全力保障公平公正
试点高校要严格根据《浙江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方法的公告》(浙教试院〔2016〕13号)、《浙江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大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管理的公告》(浙教试院〔2016〕25号)等文件明确的工作规范,落实落细过程管理。要科学合理确定本校考试报名条件、素质专长项目等要紧信息的审核程序,确保合理合规、真实有效,并准时公布审核结果。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参照高考考试考务有关管理规定细化健全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考试组织、阅卷评分、监督管理等各环节、全步骤的管理,确保考试试题试题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严格规范、评卷录取准确公平。要加大对考官、涉考员工的遴选、业务人员培训和纪律教育,严格实行利益关系者回避违规评委黑名单等规范,所有参加考评的职员须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要加大对考生成绩、名单等要紧数据进行两人以上的独立核对校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无误。要加大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考生考试报名信息安全。要加大各项工作痕迹管理与归档工作,确保回溯机制有效运行,做到查之有据。
3、优化健全招考策略,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试点高校依据学科特征和专业需要,在确保公平公正、兼顾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首要条件下,探索革新综合评测方法和内容,强化对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用法,突出对学科专长、核心素养、革新潜质和职业性向等方面的考查。要贯彻落实《深化新年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策略》的需要,完善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尽量使用综合性、应用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考试试题,达成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常识为基的综合评价。
4、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处突能力
试点高校要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平稳推进、分类指导、科学施策、确保公平的原则,彻底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并准时整改健全。涉及招生方法、手段健全调整的,要加大风险剖析,借鉴相同种类高校的调整经验与风险解决方案,应付举措要有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切实跟进舆情监控预判。目前国内疫情防控进入了正常的状态管理阶段,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推行乙类乙管,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属地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需要,准时健全考试防疫工作策略和应对预案,强化备用场地、物资设施和职员的筹备,切实加大考试组织各环节的防疫手段,全力创造安全卫生健康的考试环境。
5、着力加大宣传解析,精心做好考生服务
试点高校要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尤其是政务新媒体,采取答问、图形解析、动画、直播、访谈等形式,准时、主动、准确发布考试招生有关信息,解答考生咨询,主动回话考生关切,做好政策解析、志愿填报、信访查看等服务工作。要优化组考步骤,尽可能降低人群流动和聚集。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考试期间治安、交通、食宿等方面的综合保障,打造温馨考试环境。
6、加大过程监督检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各高校要打造完善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对本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进行全步骤监督检查,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高校、内设学院 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试前辅导、应试培训;严禁以不正当方法招揽生源,杜绝盲目承诺、不实承诺。要按需要准时公布高职提前招生方法和公示有关考生信息,向社会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接访,准时妥善处置招生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能八项基本需要等规定,对在高职提前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职员,严格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并追究有关职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推行建议》及有关工作规定实行。
浙江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1日
附件1
2023年浙江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纺织服饰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宇翔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商学院。
附件2
2023年浙江高职提前招过生日程安排
考生不晚于4月21日2组织综合素质评测试点高校不晚于5月5日3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状况试点高校5月7近日4将考生(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提交至服务平台试点高校5月7日
8:30-17:305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考生5月9日
8:30-17:306依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试点高校5月十日
8:30-17:307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考生5月11日
8:30-17:308依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试点高校5月12日
;8:30-17:309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考生5月13日
8:30-17:3010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试点高校5月14日
8:30-17:3011结束网上录取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5月16日12公示录起名字单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5月17日-30日13依据公示结果形成最后录起名字册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5月31日14高职提前招生工作报告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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