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在税收打折政策里常常能看到“减按”二字,增值税的“减按”打折政策具体有什么呢?一块儿学习下吧~
✅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用过的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能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根据浅易方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纳税人销售旧货,根据浅易方法根据3% 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温馨提示:
固定资产:指用期限超越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与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施、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注意:不包含不动产。
用过的固定资产:指纳税人依据财务会计规范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旧货:指进入二次流通范围的具备部分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旧游艇),但不包含自己用过的物品。
注意:适用范围,一般是指专门从事二手买卖的商家。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浅易方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09】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公告》(财税【2014】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延续实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知2023年第19号)
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回收的二手车,根据浅易方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延续实行至 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推行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通知2023年第63号)
✅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根据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 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根据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 住房出租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获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浅易计税办法,根据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出租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根据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出租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6年第1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健全住房出租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2021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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