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员返聘再任职有什么涉税问题应该注意呢?一块往下看吧~
退休返聘职员怎么样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假如返聘的退休职员是兼职的形式,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职员再任职获得收入怎么样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获得的收入应根据“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假如返聘的退休职员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任职的,按如下规定:
1. 退休职员再任职获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成本扣除标准后,按“薪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 退休职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职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职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缘由不可以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薪资收入;
(三)受雇职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职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3、对于退休职员获得的退休费、基本养老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职员的其他应税所得应依法缴个税
个人提前退休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薪资所得计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打折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根据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质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质年度数)-成本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质年度数。
退休返聘职员的薪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放给退休返聘职员的劳务报酬如何获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是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他们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含根据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他们为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字、个人名字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有关信息。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推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职员再任职获得收入怎么样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职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1年第2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打折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16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置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2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通知2015年第34号)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会计培训财税政策
财务精英跃升计划:35岁会计的职业进步新路径
关于加计抵减,这类问题都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