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考试  考试动态  2020  其他  准考证  报名  复习指导  资产评估师  中级会计职称  查分 

江苏南通关于拓展2023年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公告

   日期:2023-08-24     作者:智学网    浏览:423    
核心提示:江苏南通关于拓展2023年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公告,详细情况如下:关于拓展2023年南通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的公告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单位:依据《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职员继续...

江苏南通关于拓展2023年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的公告,详细情况如下:

关于拓展2023年南通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的公告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各单位:

依据《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职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公告(财会〔2022〕35号)和《江苏会计职员继续教育推行方法》(苏财规〔2018〕22号)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继续教育对象

全市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与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职员,或不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职员。

2023年初次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职员,需根据通财会〔2019〕8号文件规定进行江苏会计职员信息采集。文件可从南通财政局网站(czj.nantong.gov.cn)下载。

2、继续教育内容

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按职员性质分两类:行政事业类和企业类。每类课程都分为必学课和选修课。

每类学员需要完成必学课课程学习,选修课课程由我局依据财政部会计司2022-2023年发布的新政策准时进行更新,学员可依据需要自主选择。每一个学员在线学习时间不能少于30学时,折算成90学分。

(一)行政事业类必学课

会计职员职业道德规范解析、南通打击治理电信互联网诈骗犯罪视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解析、《关于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工作的建议》解析、《政府会计准则规范讲解第5号》解析等。

(二)企业类必学课

会计职员职业道德规范解析、南通打击治理电信互联网诈骗犯罪视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解析、《关于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工作的建议》解析、《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16号》解析等。

3、继续教育时间

2023年继续教育自9月1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学员在该时间段内自行安排好学习和考试。

4、继续教育方法

2023年我市会计职员继续教育均采取远程线上方法进行。

企业类职员选择: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京东大正保科技公司(智学说)、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公司。

行政事业类职员选择:东北财经大学。

远程教育机构需要指定专人负责会计继续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方法预防学员代替和挂机学习,准时解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见的各类问题,并请于2024年1月31近日将“2023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统计表”(见附件)按区域大全后发送至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

5、远程教育培训步骤

学员统一登录南通财政局网站(czj.nantong.gov.cn),进入首页“会计继续教育”→自行选择网校(注意:行政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东北财经大学)→选择所在区域→注册→选择培训年份→付费(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网上银行等方法支付,需要发票的学员可在网上打印电子发票)→选择课程→开始学习→课时完成→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完本钱年度继续教育。

6、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职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参加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分在国内当年度有效,不能结转将来年度。

(一)参加远程教育机构组织的培训,完成在线学习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档会计人才培训、财政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高工程培训、省财政厅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素质提高工程培训和财政部门认同的其他高档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四)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六)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同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题的可折算为90学分;

(七)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本的,每本会计类书本折算为 90学分;与别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本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

(八)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同的会计类常识大赛,根据财政部门的规定折算学分;

(九)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实行评委,折算为90学分。

7、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分互联网培训统一登记、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人个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三种方法。

(一)互联网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参加互联网培训的学员,继续教育学分由互联网培训机构统一登记到“江苏会计管理信息管理软件”,学员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二)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并明确可以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培训、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单科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学分由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到“江苏会计管理信息管理软件”,学员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三)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获得继续教育学分的会计职员,可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职员信息采集系统”→“去继续教育”→“学分折算申请”→“申请学分”,上传证明材料办理学分折算。学分折算申请由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部门在采集系统内进行审核登记。

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后,会计职员可登录”江苏会计职员信息采集系统”,通过学分折算查看模块免费查询继续教育登记信息。没有完成会计职员信息采集职员没办法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8、特别提醒

(一)为保障会计继续教育水平,从2023年开始,因故没有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最多只能补学2022年度课程(学满90学分),考试合格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二)参加2023年会计继续教育的会计职员登记的名字、身份证信息需要与二代身份证信息维持一致。

附件:2023年度会计职员继续教育统计表.xlsx(请至南通财政局下载查询)

南通财政局

2023年8月2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中级会计师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会计职称相关文章
考试报名
推荐图文
推荐会计职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学知猫-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会计职称,中小学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