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年度高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已公布,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8月8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从中可知,各评委会应于11月30近日完成年度评审工作。计划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考生们快点来认识一下吧!
依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鄂职改办〔2023〕49号)精神,为进一步畅通我省职称申报途径,优化职称评价方法,提高职称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进步需要,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申报评审范围
职称评审范围为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员,与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以下情形职员不能申报评审职称:
(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员工)不能申报。
(二)除按有关文件规定延迟退休职员以外,已退休职员和达到退休年龄职员不能申报。
(三)遭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能申报。
(四)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能申报。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评审结果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2、申报条件
湖北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定专栏新发布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评审依据。凡在受理材料前已发布修订试行申报评审条件的,原则上以新发布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评审依据;未发布修订试行申报评审条件的,以现行的申报评审条件为申报评审依据。(查看申报评审条件,可选择湖北人社厅官方网站,查找左下角业务专栏中的湖北专业技术职员职称评定,点击申报评审条件。)
3、水平能力测试需要
通过水平能力测试是申报职称评审必须具备的条件(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和免试政策的职员除外),专业技术职员申报职称时应通过与考试报名专业、级别相一致、在有效期内的水平能力测试。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申报2023年度职称评审有效。
4、申报途径及方法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由用人单位对照相应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推荐,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通常应在岗位结构比率内按岗申报,其中聘用(人事代理)职员,由用人单位比照本单位相同种类职员营业额状况进行审核、公示、推荐申报,推荐时在其岗位审核表中注明聘用或人事代理职员。单位推荐职员参加中级职称评审时应提供最新的由人社部门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批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动态状况认定大全表,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时填写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状况核定表(附件1)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员,通常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等原因制约,原则上均由与其打造劳动关系的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民营企业劳务派遣职员与其他非正式用工职员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或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用工单位一同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
3、自由职业专业技术职员,由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程序。
4、中央、省驻市单位或外省、市需委托我市代为评审的,按《湖北评委会管理暂行方法》(鄂人社规〔2021〕4号)第十四条规定办理有关委托评审手续。
(二)申报方法
专业技术职员参加我市职称评审,全部通过湖北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管理软件(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需要见各专业当年度申报公告。
5、申报时间
(一)中级职称(工程技术、档案、农业技术、新闻、艺术、党校教师等专业)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8月7日至8月31日。
(二)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委会、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委会应该在9月30近日公开发布评审公告、明确具体申报时间。11月30近日完成年度评审工作。
其它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时间以省各高评办年度申报评审公告时间为准。申报和评审中所有涉准时间和年限的计算,均以申报截止时间为准。
6、有关政策
(一)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依据《关于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进步贯通的推行建议》(鄂人社发〔2021〕38号),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技工院校教师、体育等职称系列评审。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等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
(二)民营企业专技职员申报中级职称。目前民营企业工作、尚未认定初级职称且符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员,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在专业能力水平方面重点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社会贡献。
(三)转评。专业技术职员因工作岗位变动,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符合现专业技术岗位能力营业额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对应为国家规定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专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员转评后晋升高中一年级级职称,原职称系列(专业)与现申报职称系列(专业)相近、岗位职责有关联的,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聘任年限可累计计算,原岗位工作营业额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职员同一年度不能同时转评和晋升。
7、申报程序需要
(一)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申报职员根据做什么、评什么原则,依据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发布的年度评审(材料受理)公告需要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历程、现岗位状况和任现职以来营业额成就,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推送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二)严格用人单位推荐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应该制定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策略,组织学习有关职称文件,对申报职员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工作历程及营业额材料等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与是不是符合申报条件、推荐程序等审核把关。用人单位推荐时,可拟定高于省级标准的单位推荐标准,推荐结果须在单位显著地方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职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营业额材料已经审核公示,均真实有效,赞同上报的推荐建议,报送主管部门审核。
(三)严格逐级申报送审核查制。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应依据有关职能职责审核申报职员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重点审核破格、转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双肩挑职员的有关手续等,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和申报材料不完整的,应准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缘由、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报职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舍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准时按原报送途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报人。
(四)评审备案。各评委会应于11月30近日完成年度评审工作。各评委会办公室按管理权限于评审前5个工作日将评审工作策略报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备案,策略包含资格审察、申报花名册、公示及年度评委会组成、评审会议程等状况;评审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相应人社(职改)部门报送评审状况综合报告,包含会议纪要、公示状况、信访核查状况报告等料。对公示无异议或调查问题线牵不属实的评审通过职员,由有关单位或职改部门发文确认评审结果。
8、相关需求
(一)优化评审服务。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评委会办公室、主管单位、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职称政策宣传和系统操作常识的学习,积极做好讲解答疑和系统操作咨询工作,不能简单推诿。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优化提高职称评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职称评审工作认可度。要大力推广职称电子证书及证信件息查验途径和方法。
(二)确保评审水平。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要严格根据政策规定拓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根据评审策略和规定时间节点组织完成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不能擅自调整受理申报及评审范围,不能随便放宽审核把关需要和减少评审条件标准,确保评审工作水平。要严格实行推荐结果、评审结果双公示规范,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法发现的问题线索,要深入进行调查核实,形成结论性建议。对没办法按期完成年度评审任务导致紧急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
(三)加强监管力度。各级人社(职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用人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工作合力。市职改办将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暂行方法》,会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职称评审监督管理,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观摩、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评委会及其办公室拓展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凡违反政策规定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职员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根据国家、省市现行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实行。本年度职称评审过程中,如遇其他职称政策调整,按新政策实行。
附件1:2023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岗位状况核定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随州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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